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举措强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作者:韩龙飞 张瑞鑫  来源: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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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建领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建筑工地联合检查活动,采取五项举措强化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与康巴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到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求建筑工地管理方必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是严格规范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开设有食堂和工地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向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是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日常管理。要求各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制作贮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合格的健康证后才能上岗,餐饮器具每天必须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康巴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人员于近日对各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从而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长效监管机制。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康巴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后将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强化全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