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市局动态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范围进行现场验收
作者:张苏杰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27 17:35
近日受自治区局委托,市局组织药品流通监管科相关人员赴达拉特旗会同达旗食药监管局相关人员,对内蒙古华洋博威医药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申请,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同时对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以上两家药品批发企业均为内蒙古京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仓储配送企业,因此,此次检查是对内蒙古京顺 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仓储和配送能力的一次检验。经查内蒙古京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工业园区,办公及辅助作业区面积450平方米,仓库为钢架结构,仓库高度为12米,总面积8456平方米,全部为阴凉库,冷库容积为291立方米(目前全市最大容积)。配备重型组合式高位立体货架172组,中央空调机组送风加湿,安装了温湿度监测系统,设置44个监测点,配备了305平方米中药饮片库,第二类精神药品专库,厢式运输车10台,冷藏运输车2台,可显示湿度的冷藏运输箱4个,计算机管理系统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作为我市的一家医药物流企业,该企业硬件条件较好,仓储、配送能力较强,符合所增项目仓储、配送要求。内蒙古华洋博威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根据所增加的经营范围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并且配备了相关人员,通过对企业的体系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人员资质等多个方面的认真查验,以上两家企业均符合所增加经营范围的要求,通过现场验收。
此次对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现场检查验收是自治区局将第二类精神药品行政许可下放市局以来第一次现场验收,验收人员慎之又慎,除了按照现场验收标准逐项审核外,还对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是否违反禁毒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进行审查。二类精神药品被我局列为风险品种,是流通领域监管的重点,需要从源头抓起,严格准入门槛,着重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防患未然。
市局今后将进一步明确我市药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和难点,聚焦风险企业和风险品种,充分利用科学监管资源,抓住要害环节、强化事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特殊管理药品不出现流弊事件。
药品流通监管科 张苏杰
2015年10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