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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22 10:49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分析了当前鄂尔多斯市药品流通领域面临的形势,部署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各旗区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措施、方法与步骤、工作进度以及工作纪律等;同时,还要求旗区监管部门要将本次集中整治与药品购销票据及打击“挂靠走票”、中药饮片掺假等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全市医疗机构、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的购进票据全面进行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真实有效的自查整改报告,建立完善的企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会上,贾瑞副局长强调指出,市旗两级监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国家总局、自治区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要严肃执法检查工作纪律,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流通秩序,确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各旗区制订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措施、方法、步骤和工作进度要求,以及工作纪律等,将本次集中整治与规范药品购销票据及打击“挂靠走票”、中药饮片掺假等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全市医疗机构、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的购进票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继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真实有效的自查整改报告,建立完善的企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目前,全市已派出三个检查组赴各旗区的35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对照企业自查与整改报告内容进行异地核实检查。(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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