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市场猪肉等产品安全监管

作者:张胜利  来源:食品流通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8-09-30 00:17  

  • 字体大小: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9月5日全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市猪肉等产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领导重视、作出指示,全面开展市场猪肉等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面对近期一些省市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炭疽、禽流感等疫情,市场上可能存在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进入百姓餐桌、传播疫情的风险。市局韩玉光局长作出批示,要求“以旗区为主,严防严控”,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旗区分环节做好肉类市场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全市猪肉等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当地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精心组织、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严防病死或来源不明动物产品进入市场。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区、市两级政府要求,市局结合实际对全市肉类市场上可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提出了具体整治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全市各旗区食药监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严禁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三是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与农牧业部门联合开展市场排查和应急处置,实时沟通掌握疫情防控进展。与农牧业部门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通报机制,对市场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农牧业监管部门对接,了解国家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主动与农牧部门联系,与农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肉类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想方设法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局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宣传和普及“非洲猪瘟”相关知识,提高认知水平,正确引导肉类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同时,严格实行肉类排查整治周通报制度,对涉及市场肉类产品监管重大问题要求随时上报。

    此次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82人(次),检查批发市场11家(次),零售市场118家(次),检查商场超市114家(次),检查肉类经营户(含经营性冷库)429家;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检查餐饮企业100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也未发现从疫区购进的生鲜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