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加大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防止发生群体性餐饮食品中毒事件,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食药安办〔2018〕30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通过确定排查重点,分层次、针对性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明确责任清单、隐患清单、问题清单,加强对四个重点的排查,一是加强对重点场所即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婚宴集体用餐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和社会小餐饮等排查管理;二是加强对重点品种即冷食、生食、自制饮品、自制酸奶等食品排查力度;三是加强对重点时段即学校秋季开学、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排查力度;四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即原料购进验收、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制作)、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等。
工作主要针对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把控。一是严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严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三是严查购进食品安全情况;四是严查餐饮加工制作行为;五是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六是严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情况;七是严查应急防控措施到位情况;八是严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在共检查6668户餐饮单位,检查覆盖率为40%,出动监管人员9000余人次,4000余车次,发现隐患893,整改825条,整改完成率为92%,处罚12户,处罚金额5万余元,下达责令整改450分,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案件。
继续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深挖、深查,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现有工作成果,继续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食药安办〔2018〕30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隐患风险把控,落实好风险清单、责任清单、隐患清单,做到心中有数,保障好我市全市人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