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鄂尔多斯吉利天星汽贸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维权势在必行 | ||
内容 | 本人刘娜,于2020年6月30日17点左右在鄂尔多斯天星吉利4S店购买吉利缤瑞2020款1.0T舒适版车辆涉嫌被欺诈,4S店在售前没有向消费者告知车辆的真实信息,对缤瑞2019款1.0T亚运版车型做虚假介绍,混淆两款车型为同一车型,故意以旧抵新,欺骗消费者购买车辆,违背了商家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鄂尔多斯吉利天星4S店涉嫌欺诈消费者。以上内容皆有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录音为证。 | ||
处理部门 | 处理时间 | 2020-07-22 00:00:00 | |
答复内容 | 经双方自行协商,销售方同意补偿消费者5000元用于售后保养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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