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太阳城商业中心占坐串串香店吃出异物态度恶劣 | ||
内容 | 本人在伊金霍洛旗太阳城商业中心旁小吃街占坐串串香店用餐、在用餐过程中发现有类似苍蝇的异物、与商家反应后告知为调料、确认非调料后再次与商家反应遭拒、途中商家曾两次试图将异物销毁、态度恶劣且并未作出合理解释、本人对此店卫生情况表示质疑 | ||
处理部门 | 处理时间 | 2023-12-11 10:40:10 | |
答复内容 | 阿勒腾席热市场监督管理所第三片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网友了解反映的问题并赴现场开展检查,经查,伊金霍洛旗占座火辣辣串串香店有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2人,并持有健康合格证明,该店制作的“串串”原材料有:串串底料、盐渍海带、蘑菇、鱼丸、 生菜、小火腿肠、娃娃菜、鱼豆腐,以上原材料未发现有异物,感官性状未发现异常,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未发现该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执法人员对网友事后提供的“类似苍蝇的异物”图片向经营者比对核实,该店经营者否认是自己加工经营的食物有异物,经再次询问核查,无法固定食物中混有异物的证据(属于证据不足)。后经营者为了维护店内生意,提高顾客的用餐满意度,对该名网友进行了适当的经济补偿。执法人员对该店餐饮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行了教育宣传,要求其提高餐饮卫生及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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