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的监管,按照《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内食药监办〔2013〕124号)文件要求,我局近日组织各旗区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专项检查。
我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6家: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内蒙古亿利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长、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圣龙分公司、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丽生医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龙州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医疗机构制剂单位6家:鄂尔多斯市蒙医研究所、鄂托克旗蒙医医院、鄂托克前旗蒙医医院、杭锦旗蒙医医院、乌审旗蒙医医院、东胜区人民医院。经查,内蒙古亿利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长、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丽生医药有限公司这3家企业于2012年至今停产;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圣龙分公司于2012年8月,由于机构重组一直未进行大批量生产;杭锦旗蒙医医院因制剂室改造尚未完工,现未进行生产。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一是摸清了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生产经营现状,为加强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自觉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坚持了质量标准,树立了公众用药安全、珍视生命健康理念;三是督促企业对缺陷限期进行整改,消除了隐患,确保了药品生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