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局的决策部署,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保持了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总体平稳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健全市场领域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确立并落实思想认识、任务责任落实、日常监管、风险隐患整治、处罚问责、基础保障、社会共治“七个到位”、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五化建设”和“一体化”考核管理监管措施。二是推行市场监管任务清单制度。印发了涵盖10大类、55个项目、209条目标任务的《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汇编》,配套出台《考核办法》,并纳入市委、市政府“五位一体”综合考评体系,有力地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全面实施风险点责任链管控网监管工作措施。形成涵盖全市2161户重点企业、5193项风险点清单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点管控手册》,通过企业按旬自查、旗区按月初核、市级按季复核的方式,将风险点管控责任逐层逐级落实到企业、监管部门和旗区党委政府具体岗位和人头,由市政府统筹组织推进。四是通过市局领导包联指导旗区形成上下联动监管合力。各指导组先后深入包联旗区督查调研47次,发现四大安全问题796项,均要求旗区政府和相关企业限时闭环整改。五是以点带面、以会代训,切实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先后在2个旗区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实地观摩、交流研讨形式对四大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推进。六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录入收录抽查事项10076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5212名,全市各部门累计开展随机抽查计划539批次,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全市市场主体信息222285条,归集涉企信息503466条,各类因失信行为被银行等信贷部门限制、被合作方拒绝签订合同、被限制参加招投标等的企业有982户次。2018年全市企业年报率90.79%。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和4D管理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抽检,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食品抽样3610批次,任务完成率45.5%,合格率97.6%;市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2498批次,任务完成率55.5%,合格率99.3%。严格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截至目前,检查网络第三方平台3家,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08家。开展衣食住行领域、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及校园、建筑工地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督查检查工作,对69家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督查,共发现479条问题,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
三、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和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专项整治。有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共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事件1449例,其中新的、严重报告占比17.1%,严重报告占比8.56%。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配合自治区局对市场监管领域督导检查2次,配合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次,市局组织督导旗区监管工作2次,共发现相关问题149项,整改完成率86%。抓牢证后监管,共检查生产单位54家,使用单位1489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735份,办结案件22件,受理投诉举报111件。开展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证培训,为保障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开展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共受理并办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改造告知1470份,办理特种设备和车用气瓶注册登记1944台,办理作业人员证107人次。开展第三轮特种设备领域滚动式检查,共发现问题21项。
五、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监督抽查,下达了我市2019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民用散煤、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学生校服等重点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抽查。配合自治区局完成第一季度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生产、流通领域化肥、农用地膜、滴灌带3类农业生产资料58个批次产品,煤炭1类工业生产资料1个批次产品。对3家通过“先证后核”方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配合风险评审与应急管理科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了后置现场审查。(吴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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