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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鄂尔多斯市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行为认定要件商讨联席会议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2-07-25 20:44   字号: 下载:

  为认真依法履职,准确理解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提高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7月21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共同召开鄂尔多斯市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行为认定要件商讨联席会议。

  参会人员对我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发现的假药案件和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各种违法情形进行了分析,集中研究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第二款 第二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可直接认定的必备条件,并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妨害药品管理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条件。市市场局药品安全监察科整理汇总会商意见,并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 

  市局党组成员、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闫永升参加了会议,并肯定了这次会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对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认定要件的分析商讨,能更加精准地打击制假犯罪行为,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的成效。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局药品相关科室、法规科、执法稽查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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