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从7月17日起,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者主体责任意识,有效消除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隐患。
一、加大检查力度
监管人员从生产资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从业人员管理、产品标签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要求企业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严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许可品种明细表载明的品种范围组织生产;查验原辅料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生产中投料与配方一致;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生产投料、产品检验、产品销售相关记录。尤其针对掺杂使假、原料油中乙基麦芽酚项目检验、多种食用油共线生产以及植物油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二、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原料供应商审核以及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格把控生产全程,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三、加强培训考核
组织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与考核,通过宣贯食用植物油相关标准,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监管现场检查实训,交流食用植物油监管经验等,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能力和监管水平。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55家,责令整改21家,发现问题27条,均已完成整改;共计抽检产品49批次,不合格2批次,均已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检合格报告。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将食用植物油生产单位作为监管重点,监督检查与抽检监测并举,督促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者守法守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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