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四个强化”扎实开展春节前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来源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 药品流通与化妆品监管科创建时间 : 2024-01-29 09:20   字号: 下载: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24日至126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伊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四个强化”,全面开展春节前夕药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网售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对全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网络购药安全。 

  二是强化重点品种风险排查。结合目前冬季药品消费特点,以特殊药品、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心脑血管类、冻伤、跌打损伤类等为重点品种,对流感类、抗病毒类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识别消除风险,完善监管机制,要求企业严禁销售假劣和过期药品,全面筑牢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防线。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药店购进药品渠道是否合法,票据、资质等是否齐全,药品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处方药销售是否符合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药品经营全链条责任到位。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引导工作。注重边执法边普法,在检查的同时,对新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贯,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从业人员答疑解惑,督促从业人员加强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切实推动守法合法诚信经营。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家,发现问题12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市场局开展进一步的检查,并督促企业尽快整改。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决扛住药品安全“守门员”的责任,持续加大药品监管力度,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切入点,对涉及药品安全问题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筑牢用药安全的“防火墙”。 

附件 : 

版权归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发
版权所有: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0477-8114010 蒙ICP备19004506号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30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20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