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诚信建设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并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真抓实干推动诚信建设工程出实效。
一、高度重视、细化举措,绘制诚信工程“任务图纸”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要求部署,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通过逐条梳理上级部门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发〔2024〕47号),制定涵盖20大项37小项任务的诚信建设工程任务清单,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动诚信建设工程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奋楫争先,强化监管,实现失信问题“集中治理”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侵权假冒等等重点领域,实施“校园餐”、集中用餐单位、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鬼秤”、民用“三表”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办理各类违法案件2351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9.24吨;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在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8512家餐饮服务单位、222家食品生产企业、1679家药品零售企业、19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全市126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按照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加大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抽查;组织东胜区、伊旗等7个旗区和应急管理、能源等4个市直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失信主体专项治理行动,通过约谈警示、签订信用承诺书、督促经营主体合法诚信经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约谈警示企业40家、与41家失信经营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80余份、将42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引导信用修复500余条。
三、精准施策、高效服务、助力诚信建设“提质增效”
运用“个体蒙信贷”平台,以信用评价为基准,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靠信用、无抵押、无担保、线上办的“个体蒙信贷”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今年以来,共发放个体蒙信贷1591笔,授贷金额8.2亿元;为全市22.05万户登记在册、正常经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定制专属“1+N”“暖商保”保险项目,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风险管理能力;推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的“两书同送”机制,鼓励、支持和提醒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共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1454份,为6997户失信经营主体办理信用修复业务;发布《诚信经营倡议书》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我市获得第一批自治区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称号的经营主体26家,发布红黑榜餐饮单位60家(其中红榜36家、黑榜24家),组织全市200家大中型酒店签订价格承诺书,对旅游旺季期间酒店经营行为和最高价格作出信用承诺,全面引导经营主体文明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各项任务要求,加大诚信建设工程工作推进力度,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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