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持续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筑牢对严重失信经营主体的“信用围栏”,合力营造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发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使失信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禁入。截至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信息46011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74918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2467条。通过联合惩戒,构建失信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开展多次违法失信经营主体专项治理行动。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次违法失信经营主体专项治理行动,形成了近三年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经营主体名单工作任务“一张表”、建立了专项治理“一台账”、编制了统一信用承诺书内容“一模板”,规范指导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紧扣约谈警示---信用承诺---重点监管---信用修复---诚信教育“一脉络”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对43家失信经营主体采取约谈警示,签订信用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其诚实守信,落实信用修复主体责任。
重拳出击曝光典型。聚焦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案件,梳理市场监管部门案件台账并开展重点排查,将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公示,强化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公示和典型案例曝光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2024年以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共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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