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药监局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强化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管,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以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清源行动”,确保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
统筹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清源2025”药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市药品化妆品“清源”行动工作部署会,部署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重点任务,要求全体监管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风险筑防,多方消除隐患。一是积极配合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推动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主体主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98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10例,为风险评估和预警提供有力依据。二是针对自治区药监局推送的化妆品违规线索迅速组织核查,今年以来,共核查监测系统推送化妆品可疑情况35件,实现对网络化妆品交易的有效管控。
提升能力,强化宣贯培训。一是持续深化法规宣贯与能力建设,依托自治区“送教下基层,言传促深教”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两品一械”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全市190余人参加。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爱肤日”等契机,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药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及不良反应应对常识,增强公众安全用药用妆意识,促进行业整体规范水平提升。
靶向清源,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以疫苗接种单位、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等为重点单位,以慢性病用药和医保高保值药品、集采中选药品、儿童用药等为重点品种,密切关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假劣药品等情形,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一查到底。二是聚焦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关键节点,排查国家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并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主体、美容美发机构和酒店(宾馆)开展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20家,网络销售企业34家,医疗机构142家,疾控中心17家,医疗制剂室3家,发现销售(使用)劣药案件7起、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3起、未遵守GSP案件1起;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22家,医美机构5家,立案1起。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锁定既往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经营主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化妆品“清源行动”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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