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肉类食用农产品安全,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安全、可靠、健康的消费环境,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畜禽肉类食用农产品:猪、牛、羊、鸡肉为重点品类,全面开展禽畜肉类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与入场的畜禽肉类产品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落实好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
二是规范销售者经营行为。着重对肉类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按要求贮存肉品等进行检查与指导规范,督促经营者持续提升经营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对辖区内畜禽肉类经营单位随机开展监督抽检,重点抽检外地进入辖区内的畜禽肉类产品,抽检检验项目主要是掺杂掺假肉、兽药残留以及重要品质项目。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照销售禽畜肉类、销售来源不明、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兽药残留超标以及注水、注药、腐败变质肉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目前,已检查全旗禽畜肉类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152户次,组织监督抽检禽畜肉类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发布消费提示1个,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检查中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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