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呈报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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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呈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全市食药监管系统以“两创一建”为抓手,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防风险、强监管、促落实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保持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一)强化基层基础,在保障监管能力上取得新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药品安全列为全市安全领域重点工作,党政两办督查室主抓,并从市食药局抽调1名处级领导、8名副科及以上干部编入督查组,按月督查反馈,跟踪推进落实。充分发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先后6次对各旗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与“五位一体”考核挂钩。建立领导包联旗区驻点指导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全年深入基层督查调研83次,发现问题1.04万个,整改完成率96%二是配强监管队伍。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69个,标准化建设率100%通过统筹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监管人员63名,总数达到1286名;依托鄂尔多斯市生态职业学院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累计培训4.3万人次,实现监管、检验、从业人员全覆盖。成功承办了第二届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局长研讨会、全区餐饮食品安全和信息化现场会。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协调落实了对建成达标的旗区食品检验中心、基层标准化监管所、乡镇食品快检室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的奖励资金2480万元。四是强化技术保障。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实现旗区全覆盖,100%的乡镇监管所、85%的食品加工园区、70%的农贸市场和45%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大型超市、学校食堂设立了食品快检室或配备了快检箱。加快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智慧食品药品监”平台已接入政府大数据中心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网上审批、手机移动执法、“三安”联动、食品药品全程可追溯、电子一票通、餐饮企业凉菜间25℃温度监测预警和餐饮操作环节的全景视频监控。鄂尔多斯市羊肉全程溯源体系亮相全国食品安全“双安双创”成果展。定期开展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餐饮配送企业网上巡查,与第三方合作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平台,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舆情365天全天候不间断监控。

    (二)强化监管执法,在增强工作实效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全面实行“四化”监管模式和“三单式”管理办法,将全市分为9个旗区、69个苏木乡镇、326个嘎查村的监管网格,做到“定格、定员、定标、定责”,食品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创新日常监管模式,大力推广实施餐饮行业“4D”监管模式。目前,全市餐饮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7%,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率达到92.47%二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有效整合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智慧监管手段,全面部署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六大六强六提升”行动、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并将“六小”行业列为全年整顿规范重点,下大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出重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全市共检查食品药品企业9.6万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00多份,查处案件789起,移送公安机关21起,有效预防和打击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抽检。全市共完成食品药品抽验1.03万批次,其中,食品抽验9045批次,达到4.4批次/千人,合格率达到95.5%,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全市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抽检全覆盖,生产、经营、消费、使用各环节的全覆盖,各类业态全覆盖,城市、乡村全覆盖。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了“三安”联动以及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线索联合经营、现场联合执法、案件协助办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食品药品类案件42起,成功破获2起公安部督办案件,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破案数量连续两年名列全区第一。

    (三)强化社会共治,在推进“双安双创”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并将创建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考核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城市重点指标落实。截至目前,共建成食品加工园区13个、改造提升农贸批发市场19个、规划布局餐厨垃圾无公害处理厂3个,均实现了旗区全覆盖。全市小作坊入园率达到60%,流动摊贩入场率达到97%。全市每万人配备食药监管人员6.3人,人均监管经费投入达到44.5元,各项创城主要指标均达到标准。二是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坚守重大活动防线,举全系统之力,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实作风、最好效果,圆满完成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等国际、国内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39项,保障人数达33.3万人次,并建成了“关口前移、统一采购、统一检验、统一保管、统一配送、统一安保、闭合管理”模式的食品安全总仓。三是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学生课堂教育范围和公益宣传范围,在机场、车站、商场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1200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等39.23万份。加强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有效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查反馈群众举报信息710条。成立餐饮行业协会、药品学会、医药行业协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1.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健全责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基层网格化监管网络全覆盖。

    2.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能力,食品年抽检样品数达到4批次/千人,地产食品监督抽验、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验和基本药物生产领域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基础设施、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力度,确保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快速发展需求;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继续完善各环节监管机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量化等级管理制度和监管区域网格化、监管内容表格化、监管过程痕迹化、监管手段智能化监管模式以及“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六小”行业治理,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4.巩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加强“硬件”建设,提升“软件”水平,确保监管人员配备达到常住人口3.5/万人、人均监管经费达到15元,年底前食品加工园区小作坊入园率达到65%以上;每个旗区有1个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旗区至少有2个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真正实现全覆盖。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旗区、示范苏木乡镇、示范街、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标准化引领带动企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

    5.壮大食品药品产业。完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集中度,深入挖掘我市原生中草药优势,积极扶持蒙药、蒙餐等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更多的国内外品牌和驰名产品。

    6.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和公益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众知晓率不低于90%,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普及率不低于95%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5%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