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云峰)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26 14:47  

  • 字体大小:
  •  

    尊敬的格处长及考核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局考核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按照考核要求,下面我就2012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做一汇报。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全市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五大类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产品的监管。2012年,我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两个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拓思路、搞创新、抓监管、谋发展,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大力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实现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零记录”,开创了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措施,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借机构改革机遇,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努力协调体制改革中面临的机构编制、职责任务、工作经费等一系列问题,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各级政府年终实绩考核,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直管的食品药品企业也签订了责任状,全市“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形成。二是明确事权划分。根据体制调整的实际,我们在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对市、旗两级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培训、认证审评等职能,以及市局科室之间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各旗区也划分了旗区与乡镇的监管职责,做到监管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2012年,由市政府组织、我局牵头,抽调市直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先后4次深入各旗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检查、督查和评估,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将督查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5月份迎接了自治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11月份迎接了自治区政府药品安全考核组的检查评估,均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二)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监管体系。一是理顺市级运行体制。2012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将我局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独立设置。率先在全区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并多次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推进基层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苏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探索组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新聘请了嘎查村和社区的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牧区。目前,8个旗区中有7个旗区均以不同的模式在乡镇设立了监管机构,每个监管机构核定人员编制3至11名,并已全面开展了工作;全市共聘请嘎查村协管员和社区信息员480名。解决了基层监管空白的问题。三是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经各级编委批准,市、旗(区)两级均成立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和监测设备,其中市级核增人员编制3名,弥补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空白。2012年,我市共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147例。四是充实监管力量。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全系统新增监管机构16个,新增事业单位人员45人。至此,鄂尔多斯覆盖市、旗、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已全面建成,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得到强化。

      (三)探索制度空白,完善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建筑工地食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针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60%的企业处于无证状态,且上位法不明确、政策缺失等实际情况,我们及时研究制定了建筑工地食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实施意见,填补了建筑工地食堂、保化监管制度方面的空白,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工作。二是鼓励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开办和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事项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营业面积进一步提高,但连锁门店和乡镇以下药店面积可适当放宽。通过提高药品零售企业门槛,推动药品连锁化经营,从而解决了零售药店多、散、小和进货渠道不规范等问题。2012年全市共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4家,其中在《意见》下发后新开办15家,均配备了执业药师。注销散、小零售药店37家。现有7家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并筹备连锁经营,连锁化经营势头良好。三是加强外埠药品销售人员管理。外来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营行为不规范,且各药品经营企业对供货商经营证照鉴别能力欠缺,造成了严重的药品安全隐患。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难题,我们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外埠药品销售人员备案建档暂行规定》,通过对外埠药品销售人员实行严格的备案、培训制度和信用等级管理(A级为守信,年度无违法违规记录,予以表彰;B级为警示守信;C级为失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D级为严重失信,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和涉药单位公布),将那些冒名顶替的药贩子和资质不全的供应商驱逐淘汰。现外埠药品销售人员的备案率和培训率都达到100%。四是建立完善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等一批实用的管理制度,完善许可、执法程序,理顺监管机制,实现了用制度来规范、靠制度来管理的工作机制。五是健全联合打假机制。在与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假的基础上,2012年又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细则》和《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健全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备案制度、案件咨询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六是积极支持蒙药发展。为了保障蒙医临床用药需求和安全,我局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暂行规定》,鼓励蒙医蒙药做大做强,积极扶持管理好、质量保障的市蒙医研究所,对其所生产的制剂,均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此规定自7月份实施以来,有5家医疗机构、108个品种已申报并批准调剂使用,为满足老百姓的医疗需求,促进蒙医蒙药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七是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制。针对当前国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现状,我局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修订完善了《重大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暂行)》,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水平。八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制定下发了《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和《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等级发布制度》等制度,及时收集汇总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狠抓检验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行政执法监督与技术监督缺一不可。2012年,我们在完善行政监管机构的同时,狠抓了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质量体系,让检验工作“合法化”。为迎合职能增加的需要,我们在开展实验室资质复评审的同时,申请了食品实验室资质认定,经过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职工几个多月奋力拼搏,于2012年2月份取得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获得认证的参数568个,其中非食品参数268个(包括化妆品42个、医疗器械7个),食品参数300个。在自治区盟市所中率先取得了食品检验资质。二是加强基础装备建设,为检验工作打基础。2012年,我们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支持,共争取检验经费1100万元,其中,仅市级落实检验专项经费300万元、仪器装备专项经费220万元,对原有实验室进行了改造,新增1个食品微生物检验室和1个食品理化检验检测实验室,购置了固相萃取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微波消解仪等检验仪器,为做好检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引进高端专业人才,为检验工作“铺好路”。多年来,由于经济条件和历史原因,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长期处于专业人员少、学历层次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监管体制改革后,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加大了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先后招录了1名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彻底改善了专业人员青黄不接、人才断档、学历构成过低的状况。四是建立旗区快检机构,发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的作用。长期以来,全市大多数旗区没有食品药品检测机构,检验工作一直依靠市所来完成,但按照要求,食品微生物检验样品从抽样到实验不得超过4小时,因此,一方面会造成检验成本高,抽检工作周期长,另一方面会因时效问题直接影响检验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我们2012年积极推动建立旗区检验机构,通过协调争取,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旗区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现4个旗区已成立了食品药品快检室,市局和8个旗区均配备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全面提升了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2012年,我局除完成上级下达各项抽验任务外,又完成了我市280批次检品任务。全市共完成食品药品抽验2373批次,其中完成药品、保健食品抽验2226批次,检出不合格255批次,不合格主要集中在中成药、保健功能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完成餐饮食品抽验103批次,医疗器械抽验44批次。

      (五)稳步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效率。食品药品监管手段滞后,现代化水平低,监管成本高,是监管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局紧紧围绕提高监管效率和能力这一主题,于2010年开始分期实施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任务,2012年初已基本完成了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目标,建成了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协同办公(OA)、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用等级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药品流通监管8个系统,实现了局内部无纸化办公和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院制剂室的电子化监管。下半年启动实施了二期建设工程,将电子监管向全市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延伸,实现移动办公和移动执法,预计今年2月底前上线运行。同时积极向旗区推开。东胜区2012年投资800万元,启动实施了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实现了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的全程监控;准格尔旗建立了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了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的全面监控,为发现过期药品、协查假劣药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胶囊”事件发生后,准旗通过该系统第一时间对辖区内市场上的51万粒被曝光企业的胶囊型药品进行了查封,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电子监管,真正做到了“远距离巡查,零距离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

      (六)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屏障。

      1.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大力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一是强化约谈培训,狠抓药品生产环节监管,把好药品源头关。严格监督企业实施GMP情况。注重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管理、培训、约谈,加强对生产配制原料药的购进、存储等生产关键环节的电子远程监控,强化对生产制剂的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加强GSP跟踪检查,狠抓药品销售环节监管,把好药品流通关。提高了药品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进药品连锁化经营,严把企业开办、变更审批关口。加强了GSP认证和认证后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坚持对批发企业每季度跟踪检查1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半年至少跟踪检查1次的制度,同时强化企业自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等级好的企业,给予扶持表彰,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重点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打严惩,决不手软;加大了互联网打假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力度。三是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狠抓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把好药品使用关。重点对全市1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验收标准,上半年经验收有15家已达标,并颁发了牌匾。同时逐步向基层推广,各旗区也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药房实施了规范化管理,大大提升了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水平。四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狠抓药械市场稽查,把好药品安全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旗区对调检查、领导带队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无证或挂靠经营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添加、中药饮片、广告药品、医用氧气、口腔用药用械及铬超标胶囊药品查处、药械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等大规模的专项行动检查22次,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此外,不断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改造率100%、监督检查覆盖面100%、抽验覆盖率100%。2012年,全市共出动药品、医疗器械执法人员126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18台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3279家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违法案件334起,其中假劣药品14批次,货值23万元,停业整顿21家次,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取缔无证经营网点30家,注销“懒、散、小”药店37家,移送公安机关13件,无重大案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2.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监管措施。与各餐饮单位签订责任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着力排查隐患,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覆盖率100%,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和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二是全力开展“地沟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用油购进使用台账和废弃油脂流向记录,规范餐饮业废弃油脂管理。三是实行严格的“跟餐”制度。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全力以赴,有效保障了市内31次重大活动、节假日及聚餐的食品消费安全。2012年,全市共出动餐饮执法人员78424人次,执法车辆26113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0017家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违法案件3524起,责令整改14840户,销罚款1759户,罚款金额453.3万余元,销毁不合格食品约2397公斤。四是推进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了各种经营业态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大力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我市现有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自治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2个,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6条、示范店210家,通过示范引领,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六是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和五病调离工作,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不断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的面貌,全年随机采样餐具1244份,合格率为96%。七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乌审旗、东胜区开展了“一建三改一创”工作。“一建”即建立地产副食品加工园区;“三改”即将土炉灶改造为使用天然气或煤气灶,改造量化管理不达标的小餐馆,改造排污、排油烟设施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一创”即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活动。伊旗推行餐饮“六化”,即灶具不锈钢化、厨房操作明档化、餐饮消毒物理化、管理制度化、监督员公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并加强了餐饮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为全市餐饮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3.全面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立了全市3836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和信用档案。创新性的出台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实施意见,并与市工商局协商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备案事项》,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要求其做出人员、场所、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承诺,并在我局备案登记后,工商局发给《营业执照》,现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备案登记率达到90%。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和抽检力度,对经营企业存在的未建立索证制度、保化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在店堂广告及橱窗招贴中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等问题,责令企业立即下柜,限期整改。截至2012年底,共出动保化执法人员669人次、执法车辆223车次,检查单位511家,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296个,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抽检624个批次,其中,有15批次保健食品添加了药物成分、136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共处罚款20多万元,并将这些不合格产品供货商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追踪处理。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良好环境。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和“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资料、利用主要街口和广场电子显示屏展示假劣食品药品、短信群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2012年,全市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手册38000册,传单80000多份,展板2600个。投资16万元购置并在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悬挂了安全饮食购药警示牌,明示饮食购药注意事项,提醒广大老百姓在购药时应索要票据。利用鄂尔多斯电视台新闻和《百姓直通车栏目》等多种媒体及时宣传曝光各类制假售假行为。截至2012年年底,我局共编报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632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3条,自治区级媒体采用6条,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用31条,被市政府采用349条,位于市直单位第一,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84条,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市卫生学校合作建立了培训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各类大型培训班32期,培训人员近4500人次,小型的岗前培训每周举办1次,培训覆盖率100%,进一步提高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水平。三是积极筹建12331投诉举报平台。与自治区局、市信息办和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积极开展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筹建工作,制定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监督依靠群众的强大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科学监管能力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委和组织部的高度重视下,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配齐,班子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制定了周密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时组织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深入调查研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坚持“四必研究”,即重大人事必研究、重大支出必研究、重大案件必研究、重大决策必研究。精心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了各部门、各企业和群众的意见,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形成了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

      (二)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考勤、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123项,编印成《制度汇编》小册子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针对可能影响干部作风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资金管理、重要工作安排、公开公示事项等30多个党内管理制度,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突发事件问责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纪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狠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逐步健全了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全年拿出近50万元作为培训教育经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聘请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的专家举办了12期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等培训班,选派218人次参加了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监管人员910人次;建立“四个一”的学习制度,即每周一次干部集中学习、一次例会,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中心组读书会,并通过知识竞赛、研讨会、演讲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实现了培训工作的常态化,使干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坚持把每次的案件合议会作为学习培训分析会,针对每个案例的性质进行综合评价,深刻剖析,提出完善改进的措施。同时,对于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由市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向执法人员进行有步骤、分阶段的讲解和授课。通过严格持久、循序渐进的培训,打造出一支过硬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使全局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市局行风评议位居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前列。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开展了以“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运用唱红歌、演讲会、廉政短信、在机关走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让干部职工随时随地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让廉政意识入心入脑,有效地促进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此外,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制订了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农牧民群众等社会各界和管理相对人中选聘了60多名政风行风评议员,创新性的召开了政风行风评议会,通过向社会各界、市直有关部门、监管相对人广泛征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认真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评议范围上,新增了餐饮食品和保健品、化妆品岗位和科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局领导还参与了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上线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

      (五)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认真开展了党员新一轮承诺和践诺活动。在建党91周年之际,组织党员在革命老区三段地工委旧址重温了入党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表彰奖励了1个先进党支部、6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开展了“三到”服务活动。组成工作队深入鄂前旗敖镇各嘎查村,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扶工作,特别是注入资金8万元,帮助巴拉庙村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改造,为农牧民的健康解决了大问题;针对农牧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缺乏的情况,局领导亲自带队送去了3期“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市局科级以上干部还多次对各村贫困户和贫困党员进行了慰问,给他们送去了大米、白面2200斤、捐赠现金2万余元。大力开展“一创、二争、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与鄂前旗敖镇党委共同举办“话温暖、唱红歌、颂党情”主题联谊会,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的深入开展。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了“如何创新监管工作”研讨活动,动员和组织各科室负责人立足工作实际,开展岗位立功,争创一流业绩。此外,我局还落实了市扶贫办下达的对杭锦旗黄介壕村的扶贫任务。局领导5次到杭锦旗黄介壕村进行调研,并投入8万元为村卫生室购置了一批必要的医疗器械,解决了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2012年,我局1名局领导荣获了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表彰的“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选拔任用了科级干部6名,其中,正科级实职1名。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即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坚持将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拔上来,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和歪风邪气,营造了创先争优、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强化学习为抓手,提高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局党组始终将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等政策法规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系统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严把“五关”(资格审查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讨论决定关),没有任人唯亲的现象发生。

      (三)以落实群众“四权”为准则,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认真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从而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四)严格干部轮岗制度。为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行政许可、执法、人事等岗位任职三年以上的干部进行了轮岗,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旗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工作进展缓慢,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没有单设,个别旗区虽有上述机构,但未能很好的开展工作。二是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这次机构改革增加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后,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现仅有的10名工作人员已远远无法满足对全市新增的13344家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的安全督促检查、抽查、业务指导,和对康巴什新区310多家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我市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都要实行严格的跟餐制度。虽然现在已从各旗区局借调了部分工作人员,但仍在监管过程中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给人民群众饮食和使用化妆品带来了安全隐患。三是产业发展水平亟待提升。我市餐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监管和治理的难度大。具有我市特色的蒙餐产业发展不足,没能形成具有品牌效应的大型餐饮企业集团。药品产业集中度低,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年产值仅占全区的4%;药品流通企业占全区的9.1%。激烈的市场竞争既带来了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又增加了监管难度。四是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和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困难和问题,要在2013年切实予以解决,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美丽鄂尔多斯再做新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