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赴通辽市考察学习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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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我市“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完善我市创建工作思路和举措,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近期将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旗区有关负责人赴通辽市考察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目的

      通过考察学习,认真借鉴通辽先进经验,深入思考,力求突破,全面启动我市的“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药品质量安全化、体系建设完善化、部门协作常规化、宣传教育常态化、企业监管动态化、“三网”建设标准化、不良监测制度化的药品安全示范市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考察内容

      (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二)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情况;

      (三)药品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和方法;

      (四)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方式;

      (五)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考察日程安排

      时间拟定于2013年4月11日至15日。

      四、考察形式

      考察学习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的形式进行。考察回来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形成详细的考察报告,上报市政府,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创建工作思路。

      五、考察组人员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口副秘书长;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系人:张苏杰(0477-8580557、13847378821)。

      六、其他要求

      (一)考察人员的考察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考察人员在考察前要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能够静下心来完成考察学习任务。

      (三)请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4月8日下班前将名单、身份证号码报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传真:0477—8580578。

      附件:赴通辽市考察学习回执单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8日

      附件

      赴通辽市考察学习回执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