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7-0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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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日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3〕32号)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排除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将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云峰

      副组长:刘亚平 贾瑞 陈云 杨宁

      成 员:王锁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安监科科长)

       张玉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赵旭东(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所长)

       田甸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

       刘 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科科长)

       李 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科长)

       杨 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

       靳斐云(准格尔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雄江(达拉特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建平(东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怀计(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子斌(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占荣(鄂托克前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维(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巴德呼(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王锁贵

      联系人:朱先红

      电 话:0477-8580531 18647768636

      三、检查范围

      鄂尔多斯市境内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对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存在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罚,并建立完整档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旗区局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五、进度安排

      (一)6月19日至7月31日为企业自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检查阶段。

      (二)8月1日至8月31日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督查阶段。

      (三)9月10日至9月15日为全面总结和上报阶段。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局要成立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本部本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区局务必于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将本辖区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