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01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时间 : 2025-07-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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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文代表:
您的《关于尽快规范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管理规定方面
2025 年4月29 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市监稽规〔2025〕6号),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适时制定我市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相关文件,规范对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流程,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引导公众诚信守法、理性维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二、关于机制建立方面
我市为打击恶意索赔行为,建立了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处置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市场监管、公安、司法、信访、政数等部门,形成信息互通、执法协作、结果互认的治理合力。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对以“打假”为名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线索快速移送、案件高效办理。建立了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人异常名录库,将滥用投诉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重点职业理赔人信息纳入数据库,在相关案件受理、处办过程中,充分发挥异常名录库作用,着力增强对恶意投诉行为的甄别能力。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接到消费投诉举报9809件,其中“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1692件,占比17.25%,同比下降21.22%。
三、关于加大监管力度,引导行业自律方面
我市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国市监稽发〔2025〕10号),对全市经营主体行政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不罚”,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行业自律意识,减少了职业索赔人利用“小错重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空间。截至目前,共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84起,行政执法案件数同比下降30%,罚没款同比下降44.6%。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交易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229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48 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 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专业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同步建设12315 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市场主体消费纠纷先行和解,努力实现消费纠纷源头减量。目前,全市共建立消费维权站点134个,解决投诉242 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06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加大对恶意投诉行为的整治力度,健全制度政策,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法治意识。同时,利用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职业索赔行为的认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不断净化消费环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 日
(联系人:崔津嘉;联系电话:0477-858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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