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汇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沙圪堵第一分店 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换证申请;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不得用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义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表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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