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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的通告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2-04-08 09:53   字号: 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市监价竞字202218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制定的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业和领域以下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一)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三)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适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行为。 

(四)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2315

电子邮箱:eedsscjgjfbzdjzj@163.com   

举报地址: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4011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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