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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 : 政策法规科作者 : 杨海峰创建时间 : 2023-11-15 15:28   字号: 下载: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鄂尔多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组织学习传达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就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专题学习讨论,同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要法律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明确登记权限,提高服务效能。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登记权限的通知》,通过强化企业属地登记管理,明确企业登记权限,实现企业登记就近办理。
  2.整治虚假登记,优化市场环境。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8月,集中力量对辖区内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登记的央企、国企及其分支的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等进行全覆盖排查,核查是否存在虚假登记情况。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抽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主体可能存在的虚假登记有关情况。截止目前,已建立2504户内资(非私营)企业排查台账,重点对省外企业法人到我市投资设立的市场主体进行排查。8月至10月间对排查情况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通过调取股权结构追溯其股东根源信息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对相关市场主体的检查中,发现虚假登记国企1户,目前已注销;其他市场主体中发现涉及虚假登记企业8户,正在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试行异地经营豁免登记,助力招商引资。认真落实自治区局《便捷市场准入 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对于市场主体在我区取得营业执照后,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在全区范围内多地经营、增加经营地址的,除法律法规规定或从事法定许可经营项目必须办理分支机构外,可自主选择经营地登记机关异地经营备案,无需办理分支营业执照,便利市场主体经营流动。
  4.强化“个转企”培育行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将推进“个转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各旗区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培育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截止目前,为全市41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个转企”登记服务,为200余家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
  5.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制定印发《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对14个行业或经营项目市场主体住所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限制。
  6.推行歇业备案,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联合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生产经营困难,且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依法申请歇业备案登记作出规定,对歇业期间的法律文书送达、社保医保缴纳、公积金缴存及纳税相关政策予以明确,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创造缓冲发展空间。截止10月底,全市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市场主体17户。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统筹协调调度,保障市场监管领域任务填报。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将《方案》中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6项指标54条具体任务和《重点任务通知》的3条任务进行分解分工,制定工作台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并由专人负责调度平台任务的调度填报。截至十月底已完成9次调度,需要在年底完成的各项指标任务中完成度都在85%左右,各项指标任务均正常推进中。
  2.持续优化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制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市场主体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持续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大力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调研走访和联系服务工作,建立联系帮扶长效机制。截止10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走访个体工商户1000余户,收集问题建议180余条,已全部办理解决。
  3.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有效落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围绕降低经营成本、支持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支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制定15项40条工作举措。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相关科室对创建任务进行逐条梳理和解读认领,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层层压实创建责任。
  2.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清单》,逐条自查并整理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创建专班审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任务指标,并将专家反馈可能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资料及时报送创建专班。
  3.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利用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在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开辟法治政府宣传专栏等多种渠道对我局创建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印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手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照发文目录开展全面自查清理。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制定程序,已对外公布并履行备案手续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对本部门起草、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本部门重大涉法合同进行审查。截止目前,对22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24起行政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说明,对52起涉法合同出具审查意见。
  3.积极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以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会,采取“逐一审查、交叉互评、集中评审”的方式,对全系统2021年以来办结的96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4.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流程进行明确。全面实行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为7名干部申请新办执法证、为10名干部申请更换执法证,为1名干部办理监督证。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自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免于行政处罚案件113件。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新模式,结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不断拓宽免罚领域,适时发布覆盖面更广的免罚清单,引导市场主体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6.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公开优决策、优服务、促管理、促落实,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截止目前,向社会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信息82条,行政处罚信息15条,发布政策解读20条,通知公告124条,消费提示1条,人事信息6条,财务信息13条,政策法规4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依法进行办理和答复,并按程序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7.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指标体系和任务要求按季度填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系统”。加强干部和群众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务诚信建设相关内容,在干部的任用选拔、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等工作中查询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进大厅”宣传活动,在政务大厅摆放年报公示详细流程、市场主体网上办理信用修复及《深化包容审慎信用修复护航市场主体健康成长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宣传册、宣传单,营造诚信文明的良好氛围。
  8.持续规范行政权利运行。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及职能优化调整情况,结合法定授权依据确定的职责及“三定”方案,及时梳理更新本单位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主动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清单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时效性。对关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全年对权责清单进行了5次动态调整。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受聘成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到目前为止,调解结案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2起,参加调解业务培训6期。二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通过案件受理、双方当事人举证和答辩、成立合议组、案件现场调查、口头审理、作出裁决等流程,本年度高质量处理完成1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该案件已作为典型案件上报自治区局。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学习研判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制定执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七)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建立食品安全“包保制度”,全市2800余名包保干部包保企业2.7万余户。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净化校园食品护幼”等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1万余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0件,罚没款302.9万元,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开展食品监督抽检8284批次,合格率达96.8%,完成食品快检9.3万余批次;印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确定16个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全市9个旗区申报创建自治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旗县;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暖城阳光餐饮”工程。
  2.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主体5900家次,整改问题隐患201条,立案176起,罚没款100.8万元,收集上报“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375例,抽检药品468批次,合格率99.8%。在全市推广实施网售药品“药安封签”,使用率达94.53%。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有效。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电梯安全筑底”“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行动,全市累计检查企业1906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66项。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深化。制定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完成监督抽样1017批次,105批次不合格报告已移交属地局进行后处理;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证后监管,重点检查化肥、水泥、电线电缆等获证企业85家。
  (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宣传。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理论作为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等普法平台,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牢牢把握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法宣在线平台进行“民法典宣传月”法律知识测试 、党内法规和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全市745名市场监管干部参加全区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线上考试,选拔干部参加全区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和全区“两品一械”药品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均荣获优秀组织奖。
  2.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长和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执法办案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法治讲座。培训围绕基层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进行逐一讲授,用生动鲜活的执法案例讲解执法实务中的重点难点。
  3.加强执法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等活动方式加强法治教育,在官网设置“法治政府”专栏,动态更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不断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还有待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学习机制还不够健全,法治学习方式缺乏多样化,内容拓展性还不够、延伸性还不足。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兼顾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一线执法队伍。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诚信政府形象。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清理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坚决惩治违法违规侵害企业利益的的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改善执法环境。探索创新普法载体和宣传阵地,丰富法治宣传形式,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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