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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通知

来源 : 标准化科作者 : 李雅维创建时间 : 2024-02-21 08:57   字号: 下载: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标准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升级作用,有效激发全市标准化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市监发〔2022〕11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应符合《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
  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鄂市监发〔2022〕112号)第五条、第六条有关规定,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奖励的,时限条件以2024年9月30日为准。已获得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等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或已通过《鄂尔多斯市促进科技创新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奖励实施办法》接受奖励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由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排名第一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向属地旗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本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直部门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申报材料清单见《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鄂市监发〔2022〕112号)(附件1)。
  (二)推荐单位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推荐单位初审后,在《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奖励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对审核通过确定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2024年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与确定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
  (三)审定奖励名单。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要件形式审核。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技术审核组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由技术审核组提出各项目建议奖励名单。审核结果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研究审定。
  (四)结果公示。各项目拟奖励名单通过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对拟授奖名单的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异议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推荐单位协助处理。推荐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核拨奖励经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各项目奖励名单,并报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核拨奖励经费。
  三、其他要求
  1.各旗(区)市场监管局须将此件转发所属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按要求组织申报,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各市直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前统一将推荐项目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用A4纸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未尽事宜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鄂市监发〔2022〕112号)中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张丽珍
  联系电话:0477-8325307
  电子邮箱:biaozhunhuake@163.com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富路与朝阳街交汇处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5011室)
  附件:1.《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市监发〔2022〕112号)
  2.2024年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项目申报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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