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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来源 : 市局质量发展科作者 : 阿日古娜创建时间 : 2024-05-20 09:18   字号: 下载: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目前,我市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质量发展却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区建设纲要》精神,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明确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围绕我市“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的总体要求,为建设“经济更强的实力鄂尔多斯、动能更足的活力鄂尔多斯、生态更优的绿色鄂尔多斯、城乡更美的宜居鄂尔多斯、福祉更高的幸福鄂尔多斯”提供质量支撑,在综合国家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产业与区域发展、产品与工程质量等情况,充分吸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
  二、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在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支持态度?
  2.您对《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的作用?
  4.您认为《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实施对本地区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无促进作用?
  5.您认为《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实施对本地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无促进作用?
  6.您认为《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实施对本地区质量基础设施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7.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阿日古娜,联系电话:18804773337
  工作邮箱:40646312@qq.com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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