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停用、注销公告
来源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二局作者 : 房东华创建时间 : 2024-08-1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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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3.10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进行停用、注销处置(明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15日。
如有异议,公告期内可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说明。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停用、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联系人:林有宏 联系电话:0477-8344667
附件:2024年8月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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