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为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行政 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单的公示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4-10-2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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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3〕3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暂行)》(内市监知保字〔2022〕639号)等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会议研究,拟确定邬彩虹等72人为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附件: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联系人:张瑞滋 石松源
联系电话:0477—8160875
电子邮箱:eedszbk2@163. com
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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