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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收费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 价格监督检查局作者 : 邬雷创建时间 : 2023-12-25 14:17   字号: 下载:
  鄂市市监处罚〔2023〕28号
  当事人:内蒙古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690093565Y
  住所(住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北路
  法定代表人:孙秀斌
  2023年7月13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北路的内蒙古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涉嫌违规收费,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内蒙古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东胜区开发丽都佳苑小区住宅项目并进行销售,在交房过程中该公司以天然气安装费未纳入成本为由,向购房者额外收取天然气安装费,收费标准为2850元/户,截止检查时,该公司开发的丽都佳苑小区已销售并网签商品房255套,共向其中217名购房者收取了天然气安装费,金额共计6184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当事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当事人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胜区规划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丽都佳苑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不动产权证书(2018-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5166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鄂房预销售证第20210200078)》、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鄂房预销售证第20220200011)》复印件各一份。
  4.当事人提交《鄂尔多斯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表(丽都佳苑小区)》复印件一份。
  5.当事人提交《丽都佳苑小区销售情况明细》一份。
  6.当事人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复印件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复印件五份、《交房通知书》复印件四份、《关于缴纳天然气安装费的说明》及对应收据复印件四份。
  7.当事人提交《居民用户天然气供用气工程合同》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8.当事人提交《关于丽都佳苑小区收取天然气安装费的情况说明》一份、向购房者收取天然气安装费的收据复印件217份。
  9.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现场笔录》一份。
  10.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之规定,2023年8月18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鄂市市监责退〔2023〕6号),责令当事人向用户退还多收价款618450元,当事人已全部退还。
  2023年11月24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鄂市市监价罚告〔2023〕6号),告知当事人拟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七)项所列的“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规收费行为。
  鉴于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已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具有从轻处罚情形,综合考虑,予以从轻行政处罚。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61845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款项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代收行,上缴国库(代收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鄂尔多斯分行东颐支行,地址:康巴什新区团结路鄂尔多斯大剧院对面,收款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地址:乌兰木伦河南岸CBD兴泰商务广场T5-808,联系电话:0477-8322728);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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