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部署,充分调动标准化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在我市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61号)文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对参与技术标准化活动的单位,按类型和级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我局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福建、江苏等9个省份的标准化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奖励主要对标准制修订、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及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标准化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市财政局建议将奖励所需经费从年初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切块资金200万元额度内解决,本着“应奖尽奖”的原则,按照标准化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了奖励金额。我局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主要面向社会征求,面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区市场监管局等46个部门征求。征求意见收到3个单位9条反馈意见,其中采纳3个单位的6条反馈意见。同时,我局在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党组会对奖励细则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奖励细则,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流程、明确环节,确保奖励流程、环节的合法性。
三、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奖励细则)主要奖励在我市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奖励主要结合我市实际,对标准制修订、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及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标准化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通过申报单位申报、旗区市场监管局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确定文件进行核拨资金的形式进行。
该项资金已纳入市本级“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申报数量无固定比例,2022年申报资金需求数额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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