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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行政审批科)

来源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时间 : 2024-08-27 17:05   字号: 下载:
  2024年8月27日,鄂尔多斯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给出政策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基于自治区对全区个体工商户的全量分型结果,确定服务重点,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明确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指标体系,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实现数量稳步攀升,质量明显提高,结构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分类标准
  在自治区分型基础上,按照“知名类”“特色类”“优质类”“新型类”四个类别制定分类标准并公示。
  (二)开展分类认定
  依托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各旗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定期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推荐、认定工作,持续做好评估确认。
  (三)建立入退库机制
  通过个体户“自愿申报”和政府部门“多方推荐”相结合方式,经过确认、公示等程序认定入库名录。定期对入库个体工商户开展评估、动态调整。对吊注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改变登记辖区等个体工商户移出名录库。
  四、分型帮扶
  (一)“生存型”个体工商户重点扶持方向
  1.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确保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加强创业指导,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创业人员提供财税、金融、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3.依托现有政策措施,充分释放场地资源,为个体工商户在降低经营场所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按规定减免税费。
  4.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财政贴息和金融支持。
  (二)“成长型”个体工商户重点扶持方向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信贷资源向个体工商户倾斜,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信贷产品针对性、有效性。
  2.支持鼓励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申报专利等,为其提供指导,创造便利条件。
  3.支持帮助个体工商户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鼓励科学规范经营,提供相关培训辅导。“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同时可以享受针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措施。
  (三)“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重点扶持方向
  1.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鼓励个体工商户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在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支持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宣传解读“个转企”在市场准入、组织管理、税收优惠、贷款融资、用地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优势。“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同时可以享受针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措施。
  五、分类培育
  (一)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广泛宣传知名类个体户,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品牌建设指导服务,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商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规划、品牌运营等能力;鼓励“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参与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发挥“老字号”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老字号”的保护和开发。
  3.优化专利服务保护,深化商标、专利质权登记受理便利化。
  4.落实党建引领,选派党建指导员,与“小个专”党支部点对点沟通联系,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和生产经营纾困帮扶。
  (二)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发挥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旗区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优化要素供给,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
  2.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或者路段,在符合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以划定区域等方式,设立一批本地特色产品展示销售区,举办展销活动。
  3.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对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老艺人故事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层次和质量。
  2.引导发展前景好的优质类个体户产业升级,拓展销售渠道;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的个体户,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文化保护和传承发扬类有文化标志性、文化价值感的个体工商户典型。
  (四)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协助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兴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
  2.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对零售、小餐饮、便民服务等个体工商户简化入驻条件,合理降低入驻费用,开展数字化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线上经营水平。
  3.鼓励支持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指导其申报拥有新兴类行业知识产权,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层次和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我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协调,统筹推进全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扶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申报、推荐、认定相关程序,杜绝形式主义,严禁出现“数据造假”和“摊派指标”等问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在分类认定、评估确认和扶持政策兑现中,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摊派或吃拿卡要。能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材料数据,不得要求个体工商户另行提供。
相关文件:鄂尔多斯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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