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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13-04-02 11:20   字号: 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根据全市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目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上报等,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平台。我局现政务网站(www.ordosfda.gov.cn)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数据查询等内容,该网站有专人维护,内容定期更新。现已建成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已实现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过程处理。

  (三)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开展了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活动,加强与基层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及时通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过网站、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向广大市民通报了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问题胶囊”相关情况。“问题胶囊”曝光后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结果、市内各旗区的查处结果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并将涉及的相关产品信息在门户网站上给予公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53条。其中,共收到市长热线中相关问题9条,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在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品一械”的投诉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问题共计42件,已全部给予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年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3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发挥信息公开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

  (二)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一是要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发布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对称。二是要继续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方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三是要对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板块建设,充实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公开公示力度。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力度。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在关键时间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每次执法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全面向全社会公开;对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负责的行政审批内容、对象、过程、结果全部及时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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