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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16-04-06 16:57   字号: 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鄂府办发〔2015〕52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已在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二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网站信息公开、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发放公开资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和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讲堂等多种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食品药品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250余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059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工作动态1752条;公示公告149条;通知通告156条;图片新闻102条;办事指南4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在我局公众网门户网站上公开发表。

  2.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等资料。

  3.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在办公地点设立首问责任岗、24小时值班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局官方网站版面陈旧落后,只限于发布文字、图片信息,无法发布视频资料等信息的功能。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共享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是信息发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在机关内部和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编写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对市局官方网站进行重新设计制作,突出与群众互动功能,充分运用好网站作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工具和平台,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制,完善信息上网审核制度,进一步缩短信息发布时间。完善公开信息栏目负责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公开形式的作用,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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