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在线办事>办事指南>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批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05 09:51
项目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批
法律政策依据: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十三条
申请受理条件: 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审核符合变更条件
审批时限:15工作日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收费
审批流程: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拟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变更申请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任命文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2、有主管部门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受理地点:康巴什新区湖滨路市政务中心三层23号药监局窗口办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77-2232871
说明: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去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办理,但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和录入申请资料会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速度慢,建议申请人进行网上预申请。
药店变更审批表.doc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