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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项措施实现年报工作提档升级

来源 : 作者 : 信用监督管理科创建时间 : 2019-07-19 08:46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年报工作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和夯实信用监管基础的有力抓手,强化工作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实现年报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度年报工作开展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安排,及时于2019年1月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通知,对2018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多管齐下、全力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全市各地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网络媒体,对2018年度年报工作进行了密集的宣传活动,在鄂尔多斯电视台新闻频道发布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公告,并制作滚动标语,24小时不间断播出;在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局所办公地点和人员密集区域放置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利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契机,进行年报工作宣传;利用视频动画对填报步骤、操作方法做进一步说明,扩大信息公示工作的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借助社会力量促进年报公示工作。

  三是强化年报指导。对新登记成立的企业或进行变更的企业进行年报提醒,发放年报公示宣传材料。凡是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窗口办理业务的联络员,都要签署年报义务承诺书。在政务大厅和办公场所设置外网电脑,对不会年报的企业进行点对点、手把手服务。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依托各个私协会分会进行网上联合年报,组成互助组,开展网上年报;对于农牧区个体工商户,基层市场监管所在进行市场检查时提前发放年报表格,限期上报。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督促各旗区局全面落实年报工作,市局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工作督查组,对各地的企业年报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利用市局分管领导包旗区、旗区局分管领导包基层所、基层所包个体工商户“三级包干”,层层落实到位,户户落实到人。

  五是强化“僵尸户”清理。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区局相关要求,认真细致清查全市的“失联户”、“僵尸户”。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对全市范围内连续两年未年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同时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在严格按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依法予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是强化工作纪律。为确保年报公示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市局加大了对各旗区年报公示工作追踪力度,把握时间节点,聚焦薄弱环节,密切跟踪年报公示进度,并对各旗区年报工作进度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截至年报工作结束,市局共发布正式通报4次,通过“全市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微信工作群发布通报若干次,为圆满完成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7月1日,鄂尔多斯全市企业年报率达到90.79%,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49.0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3.43%,均位于自治区前列。全市共将未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的4107户企业和97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64596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做好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进一步核实企业在年报工作中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全面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推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社会共治新格局。(供稿:信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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