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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各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8 

 市局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查找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8〕4号)要求,请市局各党支部在2018年3月7日前尽快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此次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指导。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市局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要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要求,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要联系具体人和事进行自我批评并开展相互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同时,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四、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要从眼前改起,从具体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指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主办: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7-8580535  传真:0477-858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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