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7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全面了解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决定对各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初定于5月18日开始,具体以通知为准。
二、督查内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直属单位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各直属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2、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
3、专项整治开展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十种表现”专项整治工作。
4、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开展工作情况。
5、干部工作纪律情况。
三、督查人员
本次督查由派驻纪检组组长贾宽一书记带队,工作人员从考核办、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工作人员中抽调。
四、督查方式
1、汇报交流。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简要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查阅资料。
3、个别谈话。抽查有关工作人员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直属单位要根据督查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工作,做好相关迎检准备。
2、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主办: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7-8580535 传真:0477-858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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