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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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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在岗驻店药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0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现需对在岗的驻店药师进行注册登记。请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本地区在岗的驻店药师(注册人员花名册2份)按姓名、性别、资格证书号、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本人的电话号码造册后用A4纸打印并加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分别以纸质版(2份)和电子邮件(发送至erdsajk@126.com)形式上报市局培训教育科,以便统一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驻店药师注册登记。 上报时间:请各旗区务必于2012年2月10前将注册人员花名册2份、彩色照片2寸一张上报市局培训教育科。 邮箱:培训教育科邮箱:erdsajk@126.com 联系电话:8580548 8580521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