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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04-01 来源: 作者: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 为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部署动员大会,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层层落实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 在自查自纠阶段,各旗区食药局监督员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彻底自查。从学校食堂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健康管理要求、是够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落实整改要求、发生食物中毒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等方面进行全面仔细自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全市369家学校食堂均开展了自查行动,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比较到位,检查结果发现311家学校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58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我局针对方案要求,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此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186人次,共检查学校幼儿园369家(其中:大学中专18家、中小学校食堂145家、幼儿园食堂206家)。检查情况表明,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大部分学校食堂能够基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添加剂使用较为规范,不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不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但是,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农村幼儿园食堂无教育许可证,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少数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导致食品加工程序混乱。三是少数学校加工原料无有效的索证索票。四是部分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期限整改,各食堂基本能够落实整改要求。 四、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专项检查收到实效。 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我市食药局监督员还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做到了两个结合,即把专项检查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检查和宣传教育保证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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