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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 来源: 作者: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15日 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树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根据《2012年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2年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发展大局,把维护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活动项目 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开展以下活动项目: (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201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的活动主题为“谨慎使用抗生素”。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局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旗区局要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现场咨询活动。活动场所以有条件的药店为主。活动现场发放以“谨慎使用抗生素”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材料。活动现场使用统一标题,即“全国安全用药月”×××(市、旗区)咨询活动现场,同时使用“谨慎使用抗生素”这一主题。在此基础上,各旗区局结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执业药师制度与公众息息相关的政策,并根据本地实际,集中在10月份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科普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科普专家志愿者库,加强专家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管埋,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面向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市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科普教育活动来开展。从10月份开始,市局将每月对直管的行政相对人和康巴什新区公众举办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共建良好、和谐、规范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三)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 为了进一步普及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有效提高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共同构筑安全用药屏障,全系统既要根据国家局、自治区局提供的讲座材料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活动,又要结合实际,利用节假日、各类大型活动、宣传平台等机遇和条件,通过自发编印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展板),开展假劣药品鉴别咨询,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通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最新动态、监督抽检情况、风险评估及预警信息及查获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宣传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做法和经验、服务企业、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主要措施和成果等其它相关工作信息。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播放”活动。 要有计划地组织播放国家局制作的新版电视公益广告及安全用药情景短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宽播放渠道,积极与当地广电媒体协调,可配合“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开展,集中在10月份进行播放。 (五)开展户外公益宣传。 要围绕“谨慎使用抗生素——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通过在城镇社区及农村指定地点张贴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公交站牌、公交车车身等形式,加强户外科普知识公益宣传。统一使用国家局、区局编写的宣传资料和户外公益宣传画。 (六)充分利用“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国家局将从9月份起继续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电话号码另行通知)。在工作日由药学专家每天8小时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在安全用药月期间积极配合国家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专家咨询热线电话。同时,国家局将与新浪网合作,组织有关药学专家利用新浪频道以及新浪微博平台与公众进行交流,解答公众关心的用药问题,指导公众安全用药。交流内容将同时在国家局网站和活动专题网站挂出,各旗区局可将交流的有关内容作为面向公众宣传教育的素材。 三、活动口号与活动标识 国家局确定了“谨慎使用抗生素”、“警惕非法食品添加”、“警惕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三条活动口号为宣传标语。统一修订了活动标识(LOGO)和吉祥物。各旗区局在活动现场布置、活动资料上尽量使用统一的口号、活动标识及吉祥物图像。 四、指标任务 20I2年活动指标任务以财政部和国家局下达的指标任务为准。待财政部和国家局下达相关指标任务后,市局将及时印发各旗区局。 五、活动材料 为配合活动开展,国家局统一制作了宣传材料,放在活动专题网站(www.drughuloo.com)专栏上,各旗区局可自行下载使用。 2012年新增科普材料如下: 1.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片7部 2.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教材1木 3.安全用药情景短剧10部 4.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LOGO设计稿1份 5.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吉祥物设计稿1份 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海报设计稿4份 7.“谨慎使用抗生素”科普宣传折页设计稿2份 8.“全国安全用药月”主背板设计稿1份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是国家局2011年新申请的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各旗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科普宣传活动,及时报送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使用。 此次活动使用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市局已对自治区下达资金按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了合理分配。市局在加强本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同时,将加强对各旗区局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各旗区局也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审批的项目、金额进行支出,不得檀自挪作它用,且每年必须执行完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是作为地方财政资金的补充,不是此项目的全部资金,各地开展活动中不足资金应向地财政积极争取,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各旗区局要加强对本辖区活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通过建立督查小组进行互查以及在本辖区内开展有关的评选活动等形式,确保行动计划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条件的地区,可围绕本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模式,拓展宣传载体,探索更多姓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形式,广泛传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形成统一协调、形式多样的大好局面。 (四)组织评估,检验活动效果。 市局负责全市科普行动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价工作。每年科普行动完成后,各旗区局要将行动总结评估情况报送市局备案。市局根据各地上报的科普行动执行情况开展抽查,对各地行动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行动实施后的效益情况等进行评估。 抄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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