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069 发文字号: 鄂工商发〔2015〕132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16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其他  意见 公开日期 2015年06月16日
概述   各旗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农牧业资源优势,推动农牧业由传统农...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旗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农牧业资源优势,推动农牧业由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升级,使农牧业真正成为优势产业,现就加快推进绿色农牧业崛起,开创品牌农牧业发展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品牌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两大核心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活力、以创新求突破,按照“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推进、自主创新、各方参与”的原则,重点培育发展肉牛、肉羊、生猪、绒山羊、乳业、家禽水禽獭兔、瓜果蔬菜和林沙八大优势主导产业,大力推进种养加、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推进农牧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全面提升全市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鄂尔多斯农牧业经济升级版。

(二)总体目标

1.推进知名品牌发展,提升农牧业效益。力争到2017年底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牧业新格局,大幅度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增加品牌经济总量。每个产业培育1-2家领军企业,全市农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 600 亿元,在全区形成 5-10个、全国叫响2-3个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名优品牌。到2017年底,力增全市农畜产品驰名商标达到5件、自治区农畜产品著名商标达到50件、农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3件以上,品牌经济占农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升到40%以上。

2.大力培育发展农牧业优势产业品牌发展。一是将分布在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涉及达旗、准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旗、前旗的25个苏木乡镇118个嘎查村,新建的肉牛、 肉羊生态家庭牧场、公司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由鄂尔多斯市牛、羊协会统一组织先打造“鄂尔多斯牛”、“鄂尔多斯羊” 的品牌,依次再做各旗的牛、羊的分品牌,这样的整体组合可能更有利于开拓市场,实现“一所一标”、“一村一品”、“一乡多品”和“公司(合作社、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助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经营模式。二是将生猪产业、绒山羊产业、乳业围绕“品种、品质、品牌”做好文章,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整合区域优质农畜产品资源和“散、小、乱”商标品牌,统一品牌标识,增加宣传,抱团开拓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三是将主要分布在黄河及无定河流域,涉及达旗、准旗、乌审旗、杭锦旗、前旗的16个苏木乡镇157个嘎查村建设的产地仓储物流园区、蔬菜产地购销点,集中打造“鄂尔多斯沙漠蔬菜”品牌。

二、采取措施,全面推进现代农牧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引导、支持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切实解决好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农畜产品品牌申报、认定激励机制,开展优秀品牌农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培育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和品牌监管,工商部门会同农牧业部门研究制定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对认定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农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大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商标意识、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提高品牌农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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