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2358 发文字号: 鄂工商发〔2017〕49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17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7日
概述   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7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市场规范管理总体工作按照全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惠民生促发展为工作主线,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积极创新适应工商改革发展新要求的市场监管方法,整体推进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努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继续强化合同行政监管工作(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在巩固2016年格式合同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汽车、家居建材、物业、旅游行业作为2017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重点,大力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2017年要求各局查办合同案件不少于5起,力争全系统今年的合同案件较往年有明显增加。

(二)推行格式合同示范文本。按照《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局积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力度推行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三)强化合同备案审查,规范格式合同使用。对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舆论关注较多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备案情况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少备、漏备、不备或备而不用以及擅自篡改备案条款的行为。

(四)认真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各旗区局要将辖区企业100%纳入培育范围,并严格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标准和规定程序,做好2017年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同时完善“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机制,提升“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的含金量,保证参评企业的信用质量和社会信用度。

二、健全监管机制,继续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一)深入推进“2017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以肥料、农膜为重点,在春耕备耕、夏播夏营、秋收秋种时节,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农资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自律意识。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资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三)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流通领域肥料、农膜质量抽检,加大不合格批次案件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

(四)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着力化解涉农合同纠纷,严厉查处涉农合同违法行为。

(五)配合农牧业部门做好全区新型肥料遴选荐优管控助农行动工作,加强沟通联动,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三、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一)强化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研究汽车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4S店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汽车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影响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对4S店使用的合同文本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修改问题条款,推广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新版《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探索二手车市场监管方法,规范汽车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强化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加大不合格批次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适时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一是积极会同旅游主管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工作指导,共同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努力营造和谐旅游氛围。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强化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虚假宣传等损害游客消费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三是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信用监管。四是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以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旅游者中普及旅游合同不平等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信用分类监管软件使用力度。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录入、评价,充分发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的作用。三是健全创建诚信市场活动机制。做好2015-2016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诚信市场培育工作,会同市文明办做好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诚信市场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诚信示范市场公示和撤销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创建、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的意识,深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统筹兼顾做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各类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据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动物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文物、粮食、麻黄草等其他各类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有效推进拍卖活动监管工作,切实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积极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总局新的《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积极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为企业融资搭建平台。二是继续指导各局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以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快捷高效为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并及时将有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发展。

五、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积极适应新形势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新要求,针对当前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培训力度,拟于6—7月份聘请专家开展新修订《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合同监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促进基层执法干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培养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认真应对市场监管中的各种风险考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重点问题。

(三)加强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要继续积极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做法、值得推广的经验及对策建议。各局每月要至少报送一篇质量较高的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各局信息上报情况市局将列入年底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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