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2364 发文字号: 鄂工商发〔2017〕60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27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27日
概述   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的活力,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一)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要在继续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全面探索试行“多证合一”改革,将目前实行形式审查的证照列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二)积极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应用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实行网上登记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大力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企业名称自主选择。

(三)积极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四)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减少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全面履行“双告知”义务,实现部门间监管无缝衔接,确保商事制度利好落地。

(五)深入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积极探索“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

二、全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服务地区经济稳增长(一)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讲,采用倒逼机制将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强化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积极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二)充分依托职能为文化旅游业、现代物流业、互联网经济、健康养老业、农牧业和装备制造业的大力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注册登记指导服务。

(三)加大对全市304个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服务力度,建立工商部门服务大项目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登记注册服务。

(四)要积极支持央企分支机构和外埠企业变更或直接登记为独立法人。

(五)继续实行市场主体发展报告和年度报告分析制度,为市委政府制定政策、推动转型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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