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430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9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意见 公开日期 2022年05月29日
概述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和市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将涉企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范畴,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并同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承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及高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许可和电站锅炉许可等事项,同时对部分条件成熟的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旗区局实施;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高网上办事深度和广度。从41日起,全市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全程电子化,实现从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反馈的全程在线办理模式,至今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全程电子化证照1659,为8187户企业答疑解惑,大力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证照的便利。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召开全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新增了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等7个部门,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17个扩容为24个;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清单涉及抽查领域42个,抽查事项75;统筹制定《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双月调度”;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对《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将各旗区及市本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双随机开展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年终统一纳入政府“五位一体”考核。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制定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指引》,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截至202211月底,全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34批次,检查市场主体2956户,任务100%完成,结果100%公示。全市企业年报率91.33%,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各旗区、各部门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上公示涉企信息518410条。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934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2户,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90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4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情况通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以案释法等16项工作制度。

(二)强化合法性审核。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对本部门起草、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本部门重大涉法合同进行审查。2022年审查涉法合同47起,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出具文件合法性说明32份。2022年我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2件,并严格按照《内蒙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进行备案。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生产基地管理局法律顾问聘用制度》,与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本局涉法事务。两名干部担任本局公职律师,在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编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法制审核事项标准》。一是加强执法公示,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2年市局办理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公示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严格使用行政执法制式文书格式。音像记录资料刻成光盘附在案卷中一并归档,实现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集中存储。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对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作出的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万元以上的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报请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二)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2022年先后召开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煤炭价格监管政策解读暨提醒告诫会、医疗美容机构集体约谈会,发布节日期间市场秩序价格提醒告诫书,不断探索柔性监管方式;与市司法局联合转发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66起案件免于行政处罚;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三新”市场主体“沙盒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沙盒”内未进行2021年度年报公示的48户“三新”市场主体落实容错机制,实行首违不罚。

(三)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2022年我局与市公安局、康巴什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突击行动,与市公安局召开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行刑衔接座谈会,与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召开2022年度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1起,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两法衔接平台,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四、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组织2022月月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在全市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205个,ODR企业38家。建立一号对外”“接诉即办工作体系,目前,12315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7839件,涉及争议金额2419.5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0.68万元。按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22年受理专利侵权纠纷6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4件。2022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

五、全面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举措,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着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2022年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全面自查,坚决杜绝类案不同罚现象发生。三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全市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暨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抽取全市系统17起行政处罚案卷,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案件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等多种类型。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执法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通报反馈并督促办案结构及时进行整改。对全市系统8起案卷分别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司法局参加案卷评查,得分均在90分以上。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台账的通知》,确定18条政务公开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细化了任务分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公开人事、财务及各类办事事项清单,及时公开事项办理结果。截至目前,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起,食品抽检、产品质量抽查信息11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公示30条。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

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员干部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列文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创建我局牵头任务29项,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台账分解任务表》,将创建任务细化到科室,明确创建标准,按月报送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2022年我局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观看法庭庭审。不断加强全市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我局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达到13人。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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