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切实有效规范其生产加工行为,帮扶小作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改善生产条件,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食生字〔2023〕51号)文件内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
各旗区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建档办法》,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做到监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未按《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正式启用新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通知》换证的小作坊,要坚决予以注销,确保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100%。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旗区要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规公示小作坊证照及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持续保持审查登记条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三、加强小作坊日常监管
各旗区要高度重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等级落实日常检查频次,年度检查覆盖率100%,同时加大对食品小作坊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至少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要帮助食品小作坊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做到检查到位、复查到位、抽检到位,确保问题隐患一个不留、全部消除。
四、集中分类开展专项整治
各旗区要常态化打击食品生产小作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非法生产行为,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特别是粉条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对食品添加剂用量进行称量,确保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控制在≤200mg/kg(干样品,以Al计)。根据辖区内小作坊基本情况,针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饮料、淀粉制品、地方特色乳制品等重点产品集中开展综合治理。
五、鼓励小作坊提档升级,打造“七好”示范户
各旗区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帮助食品小作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加强创新研发,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推进生产加工规模化和规范化。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七好”运行规范》(“七好”:环境卫生保持好、流程布局设计好、人员健康管理好、过程安全控制好、追溯信息记录好、包装标识规范好、贮存运输管控好),通过督促小作坊保持生产条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改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脏、乱、差”的问题,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食品品牌。
六、加强小作坊园区监管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鼓励引导食品小作坊入园发展,提高入园率,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要加强对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的监督管理,督促园区落实管理者责任,建立健全园区小作坊管理制度和小作坊档案。鼓励建立统一的原料采购、食品检验、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全链条配套服务,推进生产加工集约化。
七、工作要求
各旗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小作坊登记、建档、监管、培训、引导帮扶及清理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生产的食品小作坊予以严肃处理,确保监管到位,整治到位。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对小作坊提档升级、特色品牌、示范引领等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报道。
请各旗区于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小作坊年度工作总结扫描件及电子版。同时以附件形式报送《2023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联 系 人:郝倩
联系电话:0477-8396628
电子邮箱:eedsjspk@163.com
附件:2023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情况统计表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