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中关于“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提出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四批),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标题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195 | 发文字号: | 2023年第24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
发文机关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业务工作;其他 公告 | 公开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
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四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