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9家企业销售的9批次塑料购物袋,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33.3%。
二、抽查结果分析
抽查了9个旗区9家销售单位的9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落镖冲击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旗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市局。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市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