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交叉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作者:张苏杰  来源:药品流通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6-07-2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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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94号公告,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近日,自治区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交叉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为期18天的交叉检查。

    此次交叉检查是在企业自查整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排查检查的基础上又一轮专项检查,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和盟市排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重点针对94号公告中所涉及的十条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排查,目的是对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长期挂靠走票、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实,并移交稽查部门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查处情况反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情况对企业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相应处理。

    检查组先后深入全市7旗2区,通过查看财务账、凭证、购销记录、上下游企业资质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8家、药品三方物流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6家、门店18家。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大部分企业自查及整改比较到位、措施得当,但有6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仍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移交我市药品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并将记录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