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善左旗肉苁蓉销售的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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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阿拉善左旗肉苁蓉销售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5-05-16
    正文
    前几天听东胜做特产的朋友说现在不让肉苁蓉了,查到的全部没收,我想咨询的是:为什么不让卖了还是需要办什么证了?谢谢
    处理部门
    稽查支队
    处理时间
    答复内容
    你好,肉苁蓉属于食药同源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在特产店内进行销售按照食品进行管理,被没收的肉苁蓉产品属于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印有功能主治和疗效的宣传,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肉苁蓉除了在初级农产品时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销售外,在指定营业场所销售均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作为中药饮片进行销售时必须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