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支行 违法违规收取巨额顾问费的情况反映 | ||
内容 | 2011年,反映人在购买位于伊金霍洛旗兴泰星园6015底商时,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支行(被反映人)签订了《个人购房 借款/担保合同》。然而,当反映人结清贷款时发现,莫名多还了十余万元, 向被反映人询问后,在2011年6月16日, 被反映人扣取了反映人合计119062.84元,户名为 “个人融资顾问业务收入”。属于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收取费用的行为,也同时属于只收费不服务。 | ||
处理部门 | 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理时间 | 2021-10-19 00:00:00 |
答复内容 | 反映人所投诉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支行违法违规收取巨额顾问费的问题发生于201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我局不再受理该投诉。建议反映人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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